月渡柳风 发表于 2013-2-24 14:12 喜欢文字笔墨就不去受于界限,写给自己的风格,开创多种轨迹~~~赞同巴菲弟弟的观念。 ...
拂面清风 发表于 2013-2-25 00:46 赞同!!!
安妮 发表于 2013-2-25 12:05 双手双脚顶,别说我不够义气哟!顶得我一头汗!!
魔鬼 发表于 2013-2-25 14:57 阳光下的空气,笔墨下的文字,人人平等,支持。。。
Buffett_Huang 发表于 2013-2-25 15:18 大輸, 有沒有覺得我是正義來地
魔鬼 发表于 2013-2-25 20:39 偶尔正常不神经吧。
夜貓_【澳門】 发表于 2013-2-27 05:44 来打酱油的,飘过
湘南.浊酒 发表于 2013-3-2 21:51 欣赏你优美的作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