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冰岛百合芯 于 2013-7-3 18:14 编辑
女人,雾中花
小曼突然提出分手,这让我深感意外。 她默默地站在窗前,望着窗外淅沥的小雨。沉闷的空气,凝固在我和她之间不足两米的距离里。我预感,这段伤心的距离会继续拉开、拉远,直至彼此的身影渐渐溶入不同的季节。
我无从明了,她为什么要离开我?是因为我不够富有、不够努力?还是因为我没有风度、缺乏魅力?可我自认风度不缺、魅力不乏,历尽两年风雨我成立了自己的装饰公司,而且每天我都在不断地努力……
她一直默默地站在窗前,背对着我。我视野渐渐模糊,似乎酒精起了作用,手里的酒瓶跌落在地上,可我没有听见一点声响……
当我醒来的时候,窗前已经没有了小曼的身影。她走了,只把一张纸条留在了桌上:三年的相处,我丝毫没有体会到作为一个女人的幸福感,每天陪伴我的只有无聊、寂寞。祝你生意兴隆!——小曼。
是啊,在和小曼相处的三年里,我陪她的时间的确少的可怜,每天忙着跑客户、接订单,每天想着公司要生存、要发展。甚至每天睡眠的时间从8小时压缩到6小时、5小时……
女人是花,需要心灵的滋养,情感的呵护,需要一个男人用温柔的肩膀扛起她的整个世界。而我,却因忙碌的工作而忽略了小曼的存在。都是我的错,是我用名利的欲望摧毁了小曼的热情。
第二天,我召开了公司会议,宣布公司常务工作全由我的助理佳明代理主持。我的理由是,人尽其才、物尽其用。我真正的理由是,云游静土、梳理心绪。
一个月后,我在云之南的一家茶馆里接到佳明打来的电话: “老总,您离开的这段时间,公司业务一切正常。另外,小曼那我找了她几次,可她依然态度坚定,我也没想到她连我这个老同学都不给面子。呵呵!我看小曼那您就……对了,我倒有个人选,不知您目前有没有心情见她一见?” “等我回去再说吧。”我说。
一星期后,我回到了公司。果然,佳明没有辜负重任,公司上下打理得井然有序,而且业绩不断攀升。第二天,佳明把他为我物色的“人选”带到了我的办公室。她叫安可,是个作家,很文静。通过一番舒适的谈话,我们彼此都被对方优雅的风度所感染,而流露出温暖的喜悦。
与安可相处的半年里,我几乎把时间都放在了安可身上。我不想悲剧重演,我一定要呵护好安可——我生命里的“花朵”。 有一天,安可找我谈话,表情里带着厚重的严肃: “你不觉得,一个大男人整天围着女人转,很没出息吗?男人要有事业心,要有自己的事做。我不是你的宠物,更不是个残废,不需要你整天呆在家里侍候我。况且,我要写东西,需要静才有灵感。这些你懂吗?”安可言语间带着讽刺、失望与决绝。
安可也走了,脸上没有一丝表情。我突然间发现,世上最难懂的无疑就是女人的心。我呆若木鸡地僵在椅子里,桌上的手机响了,是安可:“对了,我应该告诉你,昨天我路过你的公司,听几个员工议论,说你的助理佳明做起了自己的公司,并且把你的老客户全全挖走了。”
我急匆匆翻到佳明的号码,打过去却已停机。傍晚,我像幽灵一样钻进了一家酒吧。懊悔的泪水滴进杯子,泪水和着酒水又被灌进肚子。突然,小曼出现在我朦胧的视线里。我踉踉跄跄地走到她跟前,紧紧地握住她的手。我要告诉她,失去她的这段时间里,我是多么的后悔。我还要告诉她,她才是我生命中最合适的女人。可正当我打好腹稿,准备“陈述”的时候,小曼却推开了我的手,一脸绯红地说:“自从离开你,我也想了好多,其实…其实当初还是你对,一个男人就应该有事业心,女人才会有安全感。不过,都过去了……对了,我给你介绍,这就是我现在的男朋友,你应该认识,不,是应该很熟。”
我顺着小曼手指的方向望去,佳明正一脸微笑地走来,手里捧着一束紫红紫红的玫瑰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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